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发布日期:2016-09-19 07:57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发布机构:辽宁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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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受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为 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石头井子村和东扎哈气村 4、工程规模1509.7907公顷 5、总投资3074.10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8、招标内容监理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2016-10-13--2017-10-13 11、质量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12、合同估算价37.45万元 13、投标保证金0.7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监理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沈阳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入围资格证书》。(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其他:投标报价应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1]128号文件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要求,招标人不接受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6-09-18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9-22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人的沈阳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入围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资质证书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6-09-22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6:0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6-09-28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6: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休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含设计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售后不退不换。(注: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2 09:00:00 2、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公章)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邮编110500 联系人任永奎 电话024-87260003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 邮编110016 开户行电话024-23833915 账号联系人姜鑫 传真电话024-2341443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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