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32号厂房施工总承包

  • 发布日期:2016-09-19 07:57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发布机构:辽宁工程
  • 浏览次数95
 

详细说明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32号厂房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32号厂房施工总承包

2.招标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5.工程规模:新建532号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995平方米

6.资金来源:国家+自筹

7.计划工程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09月15日

8.招标范围: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32号厂房施工总承包,详见技术要求、图纸

9.质量标准:合格

10.投标保证金:壹拾万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8日~2016年09月22日接受拟投标人的报名,时间:每天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7:00时。

2.报名要求:各拟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09月18日~2016年09月22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7:00时。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建设单位: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024-23388762

传 真:024-23388762

邮 箱:LNZB404@QQ.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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