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永清镇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燃气改造项目

  • 发布日期:2016-12-07 21:00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92
 

详细说明
采购人名称: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永清镇人民政府 + 133836788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7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寇萌宇 + 0311-69053058
采购预算金额:4464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永清镇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燃气改造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永清镇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现使用燃煤锅炉拟采用煤改气的方式进行改造。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现仅有一家供应商符合其要求,拟定供应商: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永清县武隆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如是其注册地开具,需携带相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确认);(7)开户许可证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2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12-07至2016-12-0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陆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下载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期限:2016-11-23至2016-11-29
财政部门地址:会昌街149号
项目联系人:陈宇漠
联系方式:13131660556
传真电话:0311-6905301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13166055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FD1612-YQMZ-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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