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磋商。
一、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二、项目编号:ZNJC2016-216
三、磋商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两包,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1
项
第二包:预算金额(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
1
项
2、磋商范围::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要工作是专项检查互联网营业场所的运作、资金等情况;具体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付期限:委托方确认的对机构进行检查及检查前后配合检查所需的时间段。
4、交付地点: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指定地点。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叁佰元整¥300.00/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4、上述三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议件;
7、近半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8、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
9、2015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参加第一包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执业证书,参加第二包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供查验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1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2、磋商开启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磋商开启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6819615
地址: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爱清
联系电话:0351-412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