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浑源县中医院的委托,我中心拟以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其采购医疗设备,欢迎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内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
台
1
2
便携式彩超
台
1
3
碳13呼气测试仪
台
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预算项目名称:浑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C-HW2016048项目预算:人民币586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
(八)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4)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家,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5)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但凡确认报名的供应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务必于开标两日前书面告知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如有已经报名确认参与投标而又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告知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不能按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按缺失诚信的污点供应商给以三年内不得参与浑源县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每天8:3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浑源县永安镇财政大楼四楼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招标文件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查询报告到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合格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北京时间9:00时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浑源县永安镇财政大楼四楼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浑源县中医院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4259489
采购代理机构: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财政大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35035241530352-8342059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