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部委托,对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临时展馆工程监理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XWCZFCG-LF-2016-205
二、项目名称: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临时展馆工程监理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内容要求。
2、建设内容:综合展示中心临时展馆建筑面积1800m2及附属工程,装饰装修、内部展示、安防监控、水、电、暖、消防、绿化等工程。
3、监理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谈判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周期:120日历天(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相关专业的国家级注册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材料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并提供清晰复印件三套且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的国家级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谈判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2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樊先生高先生
电话:0357-3829789
招标代理: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平阳国际B座607室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332757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