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1,截止日期:2016-9-2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临汾高速吉河段厨房用具采购安装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SC-2016-01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临汾高速吉河段厨房用具采购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一、项目编号:TSC-2016-013
二、项目名称:临汾高速吉河段厨房用具采购安装项目(财政备案编号:购管备[2016]6221号)
三、项目概况
1、本次谈判项目共1个标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控制(元) |
送货地点 |
详细技术参数 |
厨房用具 |
1 |
批 |
567811.00 |
山西临汾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计 |
567811.00 |
2、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货期:签订后6个工作日内
4、报价人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567811.00元)。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8、法律、行政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②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报价人任意一期的纳税凭证原件;③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报价人任意一期交纳社保金(养老保险)的收据原件;④2015年度财务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⑤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⑥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上述①~⑦所列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经销商参加谈判的,另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也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30时。
2、地点: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八、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8日15:00时
2、地点: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大运高速临汾收费站出口南300米
采购代理: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电话:0351-8710897
联系人:齐女士
2016年9月21日
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