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光谱仪等设备项目更正公告2

  • 发布日期:2016-09-22 10:10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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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天津中医药大学 荧光光谱仪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G2016-239)更正公告2

天津中医药大学 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荧光光谱仪等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荧光光谱仪等设备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G2016-239
3.首次公告日期:2016-09-1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付款方式变更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6-09-20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09-27 09:15
4.开标时间: 2016-09-27 09:15
三、更正日期
2016-09-22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刈
2.联系电话:022-2471033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彦强
4.采购人联系电话:5959615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八区嵩山道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71033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传真号码:022-24710282)。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016年9月22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荧光光谱仪等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G2016-239)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或天津中医药大学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71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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