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 宁陵县纪委宣教基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宁陵县纪委宣教基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normal align=left>一、采购 人:中国共产党宁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normal align=left>二、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6】018号
normal align=left>三、项目名称:宁陵县纪委宣教基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normal align=left>四、采购项目内容:宁陵县纪委宣教基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normal align=left>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normal align=left>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normal align=left>六、质量要求:合格
normal align=left>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normal align=left>八、合格供应商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normal align=left>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壹级资质;(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5)经销商须提供同步录音录像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normal align=left>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留存:
normal align=left>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壹级资质;7、如为经销商提供同步录音录像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normal align=left> 十、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9月23日至2016年0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normal align=left>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normal align=left>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normal align=left>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09:00;
normal align=left>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宁陵县工业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宁陵美巢家园酒店五楼会议室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normal align=left>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normal align=left>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宁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normal align=left> 联 系 人:王先生
normal align=left> 联系电话:13569330888
normal align=left>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