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韩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重(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重(扩)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DX2016-007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与香山西路十字
联系方式:0913-521204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联系方式:029-8212363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重(扩)建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项目用途: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采集、传输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211.76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NOX分析仪、SO2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城市环境综合摄影系统的授权书)(原件);
4.提供所投主要监测及质控设备生产厂家ISO9001,ISO14001;
5.企业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7.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代理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准);
8.检察机关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9月23 日至2016年9 月29 日17时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谢绝邮购。
八、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14日14:30
2、开标时间:2016年10 月 14日14:3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12363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劳动南路支行
账 号:37000 22509 2000 6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