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临潼区LED显示屏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LED显示屏和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LD2016-139Z
三、委托人名称: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60号
联系方式:029-83825758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6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剧院LED显示屏和设备,预算:300000.00元;
第二标段: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LED显示屏和设备,预算:430000.00元。
项目性质:第一标段:自筹资金;第二标段: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份,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2:30止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2:30
3、开标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0 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