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9-26 10:07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
  • 浏览次数181
 

详细说明


蓟县人民法院机关 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项目(项目编号:JXGPC-2016-0005)更正公告

        受 蓟县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XGPC-2016-00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6-09-0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JXGPC-2016-005与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JXGPC-2016-0005等同,特此声明补充。
2.更正日期:2016-09-26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杨振松
2.联系电话:022-82822855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蓟县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蓟县渔阳镇迎宾大街
3.采购人联系人:高大厦
4.采购人联系电话:82853103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县兴华大街5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22855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蓟县东施古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906160100001000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蓟县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蓟县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6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蓟县人民法院机关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GPC-2016-0005)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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