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8-17 22:41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107
 

详细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 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BDCG2016-LZ-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 委托,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BDCG2016-LZ-1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建立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以下简称宝坻区分中心),在宝坻区分中心建立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宝坻区发布平台)。宝坻区分中心具有接报处理、安全验证、监控管理和发布等多种应用功能;建立与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指挥中心畅通、可靠的通信链路。建立宝坻区委办局和相关单位至宝坻区分中心的预警信息传输系统。建立并完善宝坻区分中心与公共媒体发布渠道可靠、畅通的通信线路。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2.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8.5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388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94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1.96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6.4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5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31.9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6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1.64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1.5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2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27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2
三、项目预算
172.6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08-17 到 2016-08-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5218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若报名人不是法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报名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9-13 09:30
2.开标时间: 2016-09-1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5218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祥会
2.联系方式:022-827070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
2.采购人地址:宝坻区海滨街城西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孙敬:022-8262268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物流园蓟州电商基地5楼521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7070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 招标投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投标
 
可能感兴趣的
 
招标采购首页 | 邮箱:admin#xny365.com (把#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