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2-26 08:00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824
 

详细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ZC-201612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H-ZC-2016120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60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取得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商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2-26 到 2016-12-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东区恋日风景林语居16-1-1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到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查询及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1-17 09:00
2.开标时间: 2017-01-17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号路79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智美
2.联系方式:022-2458003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爨秀芳:155222427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东区恋日风景林语居16-1-1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8003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5日      

 
[ 招标投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投标
 
 
招标采购首页 | 邮箱:admin#xny365.com (把#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