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

  • 发布日期:2016-12-09 18:01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 发布机构
  • 浏览次数147
 

详细说明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河北地税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与建国道交口西北侧瑞海大厦1号楼,该建筑为地上22层、地下2层建筑,建筑面积20973.27平方米,于201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为对外开放式楼宇。河北地税于2012年迁入瑞海大厦,办公用房位于瑞海大厦 1号楼3门1101-1808室及201室共65套办公用房;胜利路426号103,428号101、102、103共4套底商,建筑面积8636.17平方米。楼宇共用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变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供暖系统、消防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和排污泵系统)等。 作为机关办公地点的河北地税机关办公楼,不但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整洁、规范的办公环境,同时提供安全可靠的设施设备运行及涉密保障,并且还肩负着对局外服务窗口的接待、指引等特殊职能的服务。目前在该楼内办公的单位,除河北地税外,天津市河北区国家税务局、天津瀚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银河证券、善林金融5家企事业单位也在此楼内办公。这些单位共同使用该大楼的公共设施设备,共同分摊该办公大楼的物业服务费。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57.51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2年河北地税迁入瑞海大厦后,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家园物业公司)一直为我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该公司是一家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二级资质的大型企业,多年来一直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该公司为我局机关服务以来,专业技术实力雄厚,物业管理行业信誉度良好,在与阳光家园物业相互合作的5年中,从物业领导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之间的工作程序,已经完全形成了一整套切合我单位特点、特征和工作标准的服务管理模式,得到了局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认可。 针对河北地税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使用该办公大楼的公共设施设备,共同分摊该办公大楼的物业服务费等特殊性, 2014年12月,河北地税物业服务经过政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编号TGPC-2014-D-0736),由阳光家园物业公司继续为河北地税提供服务,并于2014年12月9日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为保证瑞海大厦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我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团结路1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二级资质的大型企业,该公司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为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提供物业服务5年,对该办公楼的整体工作流程和服务需求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工作上没有出现过纰漏。目前在瑞海大厦内还有5家企事业同在建筑内办公。共同使用公共面积和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空调等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共同分摊物业服务费。 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考虑到招标人的特殊性,建议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周学芳 天津市金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物业管理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与建国道交口西北侧瑞海大厦1号楼A座
      2)联系人:刘磊
      3)联系电话:022-24469000-17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52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河北地税物业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doc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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