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党校电教设备项目更正公告第2号

  • 发布日期:2016-12-22 08:01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天津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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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 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党校电教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A-0782)更正公告第2号

        受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党校电教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党校电教设备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6-A-0782
3.首次公告日期:2016-12-07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第23项投影机数量“1台”变更为“4台”,第24项投影幕 “1幅”变更为“4幅”,第25项投影机吊架“1套”变更为“4套”。 (二)本项目延期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7日9:00至2016年12月28日17:00。 (2)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② CA数字证书领取办法: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6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78。 ③电子签章办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6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178。 ④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报名,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4)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9日9:00在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8号集合。联系人:郭宇骞,联系电话:022-58950699。 2、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12月7日9:00至2017年1月6日9:0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应答并提交。 3、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9:0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方为有效投标。 (2)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解密时间:2017年1月6日9:00至9:45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2)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完成开标解密。 (3)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9:45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2.更正日期:2016-12-21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范志刚
2.联系电话:022-2453813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8号
3.采购人联系人:郭宇骞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950961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13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党校电教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6-A-0782)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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