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采购项目名称:出入境证件EMS邮政速递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快递寄送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承担出国境证件快递寄送服务,服务范围必须覆盖至全国,且必须满足证件寄送的时限要求,同时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证件寄送的有关规定,目前符合要求的单位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8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根据邮政法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等明确要求,考虑到寄递网点、服务能力、覆盖范围等多方面因素。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担。 | 郝海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副教授 |
根据邮政法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等明确要求,考虑到寄递网点、服务能力、覆盖范围等多方面因素。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担。 | 王晓阔 |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 副教授 |
根据邮政法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等明确要求,考虑到寄递网点、服务能力、覆盖范围等多方面因素。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担。 | 张桂芝 |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 副教授 |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6年12月3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
2)联系人:戈良
3)联系电话:2720529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52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