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巩义市民政局冬令救灾面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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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巩义市民政局冬令救灾面粉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6-67,采购人为巩义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2.2采购内容:面粉90000公斤;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个月),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粮食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供应商须通过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5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至少一个;
3.6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根据“3.供应商资格要求”3.1-3.6款规定提供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询价通知书;
5.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建设路86号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路先生 联 系 人:方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4350630 电 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normal align=right>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