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郊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旱厕改造及化粪池采购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郊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郊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招标编号:LXCZGC-2016-03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郊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旱厕改造及化粪池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旱厕改造及化粪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XCZGC-2016-039
三、预算金额:304000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坐便器 |
个 |
200 |
|
2 |
附件 |
套 |
200 |
|
3 |
化粪池 |
个 |
2 |
每个75m³ |
4 |
抽粪车 |
台 |
1 |
|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按一包进行采购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货地点:长治市郊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指定地点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法律法规;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注: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 月23 日至2016年12 月 27 日
(北京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佳美绿洲24号楼2单元10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 月 28 日9:30时。
地点: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郊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429414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355-3720777
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