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青山林场2016年双保管护工程林道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2-24 09:05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 来源网站:中国山西政府采购
  • 发布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198
 

详细说明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委托,就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青山林场2016年双保管护工程林道维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6】-285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青山林场2016年双保管护工程林道维修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项目预算

备注

作业道路维修

3

公里

240000元整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程地点:青山林场磑沟;

    4、工期:2017年6月30日前完工;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7日,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地址: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6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

    地址:临汾市广宣街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57-2015897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713579333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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