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岚县城区滨河路街景装饰灯采购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吕梁-岚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标编号:华境招【2016】320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岚县城区滨河路街景装饰灯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岚县城区滨河路街景装饰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华境招【2016】320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项目共设1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具体参数 |
1 |
街景装饰灯 |
215 |
套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4.项目地点:岚县滨河路。
5.预算金额:573278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报价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报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返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30);
2.发售地点: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其它资料伍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下午15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岚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0358132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地址:吕梁市马茂庄西区1号楼1单元202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235871379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